民22章神有三次臨到巴蘭。讀巴蘭的事蹟很有意思,但也要小心,請配合以下經
文較能全觀巴蘭:
申命記二十三3-5「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...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
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
來咒詛你們。然而耶和華你的上帝不肯聽從巴蘭,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,因
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愛你。」
尼希米記十三1-2「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。遇見書上寫著說,亞捫人和摩押人
永不可入上帝的會。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,迎接以色列人,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。
但我們的上帝使那咒詛變為祝福。」
由這兩段經文得知巴蘭口中所說的原是咒詛以色列人的話,但上帝使咒詛變為祝福。聖
經沒有細述這個轉變是巴蘭說出來的話已經變為祝福,或是聽見的人聽見的是祝福。總
之,若我們是一個遵守誡命、合神心意的人就沒有任何的咒詛會臨到我們,這是多麼寶
貴的福分,不但如此,我們的祝福也會使福分臨到有資格蒙福的人。(本段出自網路民
數記概論)以上是嘉純2012讀經提供的材料
今天提問一,民數記20章發生一件很遺憾的事,摩西亞倫因米利巴水事件,被神宣告不得進迦南地,
請問發生什麼事?摩西做錯了甚麼?
提問二,摩西舉銅蛇一事,為何被說是預表耶穌釘十字架一事?
昨天民數記17-19章,答案如下:
提問一,請參考16,17章,簡單說明神為印證亞倫為祭司職分所行的三件奇蹟。
1.神讓地開口,吞滅要爭奪祭司職位的利未人可拉,大坍,亞比蘭及其所屬(民16:28-30)
2.讓亞倫的香爐帶屬靈能力,替百姓贖罪,止住瘟疫(民16:46-50)。
3.讓亞倫的杖在一晚上,就發芽開花結熟杏,證實亞倫是耶和華所命定的祭司(民17:1-10)
題問二,經過提問一的三件事件,重新確定了祭司的職事。在18章,你有沒有注意到,神是直接和
亞倫說話,但吩咐利未人的事是經過摩西。請簡述祭司及利未人各別的義務及權力。
祭司的義務,是看守聖所,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。權利是享有所有獻祭不經火的供物,及利未人收入
的十分之一。
利未人的義務是協助祭司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事項,但不能接觸聖所的器具。權利是享有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。但是利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,也要獻給耶和華,作為舉祭歸給祭司。
平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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