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問一,民31章,戰爭結束後,如何分配擄物?(分有生命和無生命兩大類)
提問二,祭司及利未人如何能從戰爭擄物中分配到?依此分法,祭司所得是利未人的幾分之幾?合乎律法嗎?
提問三:為何神要以色列人為自己及為祂報米甸人的仇?此次戰役由誰領軍?他手中使用
武器或其他? (請參看民25章)
感謝天父讓淑君是個好牧人,盡責盡心的愛她的小羊們。
昨天民數記26-28章速讀提問答案:
提問一,在12支派中,西緬人口減少最多,有37100人,你想為甚麼? (提示:民25章)
民25章,以色列人在什亭拜偶像,吃祭品,又和摩押女子行淫亂,神發怒興起瘟疫,後來因非尼哈殺心利(西緬的宗族首領)和米甸女子,耶和華才息怒,瘟疫才停止,瘟疫死了兩萬四千人,可能都是西緬人。
提問二,民27:15-23 耶和華揀選約書亞繼摩西治理會眾,但他的權柄與身分和摩西不同,最大不同在那裡?
摩西是頒布律法的先知,他直接和耶和華對話, 祭司要聽從他。但約書亞被立為民眾領袖,他和全會眾都要聽從祭司以利亞撒由烏陵求問耶和華得到的指示,(民27:21)。
平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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