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講到約但河東地業的分配。迦得和流便兩個支派看見約但河東的雅謝地
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的地,於是向摩西求那地為他們的產業。這個行動導致日後
許多的困擾,書二十二章記載河東的支派築壇,險些造成內戰,撒上十一章記載河
東的基列雅比受亞捫人的欺壓,王上二十二3看出河東基列的拉末已被亞蘭所奪。
代上五25-26記載這兩個半支派的人被亞述王普勒和提革拉毘尼色擄到哈臘、哈博、
哈拉與歌散河邊,按王下十五19這是在米拿現作以色列王的時候。迦得和流便兩個
支派只看見眼前的利益,忽視了神的心意。他們就像只顧眼前利益的基督徒,終久
要自已受虧損。(參王維瑩民數記概論)以上由嘉純在2012聖經速讀時提供
提問一,為何當迦得及流便向摩西求約旦河東之地為產業時,摩西大怒?
提問二:神如何透過摩西交代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,務必對那地的居民做成的事?
若不做有何後果?
提問三:誰為以色列人分迦南的地為業?
昨天民數記29-31章,謝謝淑君正確的答案。
提問一,民31章,戰爭結束後,如何分配擄物?(分有生命和無生命兩大類)
1.有生命之人口、牲畜平分一半:1/2歸打仗的精兵、1/2歸全會眾。
2.無生命(金、銀、銅、鐵、錫、鉛):金器全數交予摩西、祭司歸於耶和華成為贖罪的舉祭。其他各自奪取的財物歸自己。
提問二,祭司及利未人如何能從戰爭擄物中分配到?依此分法,祭司所得是利未人的幾分之幾?合乎律法嗎?
1.祭司所得(作為貢物、舉祭獻給耶和華):取打仗者(1/2)的1/500
2.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所得:取全會眾(1/2)的1/50;
所以祭司(歸耶和華)所得為利未人之1/10 ,符合民數記第18章記載。
18:26 「你曉諭利未人說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(祭司)
提問三:為何神要以色列人為自己及為祂報米甸人的仇? 此次戰役由誰領軍?他手中使用武器或其他? (請參看民25章)
以色列人與米甸女子行淫,並拜巴力偶像!
31:6 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,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;非尼哈手裏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。
平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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