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ar All,
 
 
今天速讀民數記32-34章。
 

 

第三十二章講到約但河東地業的分配。迦得和流便兩個支派看見約但河東的雅謝地

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的地,於是向摩西求那地為他們的產業。這個行動導致日後

許多的困擾,書二十二章記載河東的支派築壇,險些造成內戰,撒上十一章記載河

東的基列雅比受亞捫人的欺壓,王上二十二3看出河東基列的拉末已被亞蘭所奪。

代上五25-26記載這兩個半支派的人被亞述王普勒和提革拉毘尼色擄到哈臘、哈博、

哈拉與歌散河邊,按王下十五19這是在米拿現作以色列王的時候。迦得和流便兩個

支派只看見眼前的利益,忽視了神的心意。他們就像只顧眼前利益的基督徒,終久

要自已受虧損。(參王維瑩民數記概論)以上由嘉純在2012聖經速讀時提供

 

 

提問一,為何當迦得及流便向摩西求約旦河東之地為產業時,摩西大怒?

 

 

提問二:神如何透過摩西交代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,務必對那地的居民做成的事?

       若不做有何後果?

 

 

提問三:誰為以色列人分迦南的地為業?

 

 

昨天民數記29-31章,謝謝淑君正確的答案。

 

提問一,民31章,戰爭結束後,如何分配擄物?(分有生命和無生命兩大類)

 

1.有生命之人口、牲畜平分一半:1/2歸打仗的精兵、1/2歸全會眾。

2.無生命(金、銀、銅、鐵、錫、鉛):金器全數交予摩西、祭司歸於耶和華成為贖罪的舉祭。其他各自奪取的財物歸自己。

 

提問二,祭司及利未人如何能從戰爭擄物中分配到?依此分法,祭司所得是利未人的幾分之幾?合乎律法嗎?

 

1.祭司所得(作為貢物、舉祭獻給耶和華):取打仗者(1/2)1/500

2.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所得:取全會眾(1/2)1/50

所以祭司(歸耶和華)所得為利未人之1/10 ,符合民數記第18章記載。

18:26 「你曉諭利未人說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(祭司)

 

 

提問三:為何神要以色列人為自己及為祂報米甸人的仇此次戰役由誰領軍?他手中使用武器或其他?  (請參看民25)

 

以色列人與米甸女子行淫,並拜巴力偶像!

 

31:6 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,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;非尼哈手裏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。

 

平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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