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姊妹:
今日速讀: 詩46篇、太13-15章
提問一: 我們生活的這世界上,既有神的作為、也有惡者的作為;神暫時容許惡者的作為,是為了不要在除滅惡者作為的時候,傷到了屬神的子民(例如,神沒有除去所有罪犯;因為這些罪犯中有人或許會成為神國的子民,不僅自己得救、還帶領他人進入神國)。請問以上觀念有聖經根據嗎?在哪裡?
提問二: 請說明「十二籃」小組名稱的聖經典故?
提問三: 到今天的經文為止,我們看到了幾個有大信心、被耶穌稱讚的外邦人(根據當時的定義:非以色列人)呢?
有趣的一件事:
十二籃的神蹟發生在以色列人集中的地區,而七個筐的神蹟可能是發生在格拉森地帶,當地有七個異族。
似乎,神在暗示祂的豐富可供應以色列人(十二支派),也可供應外邦人(七個異族)。
Best regards,
林大器
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慮。--箴言10章22節
願耶和華賜福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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